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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覆盖、消隐患、建档案——我省出台《非煤矿山领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》

山西省应急管理厅
2020年12月23日 06: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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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省应急厅印发《山西省非煤矿山领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指导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对全省非煤矿山领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。

 此次行动主要对非煤矿山领域房屋(指非煤矿山企业地面生产区用于生产使用的职工宿舍、聚集性场所、临时搭建的构建筑物)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,要求全省非煤矿山企业按四个阶段进行,从即日起到2020年12月30日全面完成房屋安全隐患排查;到2021年6月30日,全面完成房屋一般安全隐患的整治;到2022年10月30日,全面完成房屋严重安全隐患的整治;到2022年11月30日,全面完成房屋安全基本信息数据库的建立。

 《方案》明确指出,企业要全面开展排查,对合法房屋和违法违规房屋进行基本情况的排查和安全隐患的排查。基本情况主要排查房屋的名称、建造年代、结构类型、建设地点、产权人(使用人)、建造方式、建筑层数及面积、土地性质、房屋用途等情况。安全隐患主要排查六个方面,一是房屋结构安全,排查地基基础、上部结构和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;二是房屋使用安全,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、改变承重结构装修,装饰线条、广告牌匾、贴面是否有脱落危险,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;三是消防用电燃气安全,排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能正常使用,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,电气、燃气设备安装使用及线路管道敷设维护是否符合要求,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;四是房屋选址安全,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、场地周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、边坡是否稳定等;五是建筑材料安全,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饰材料,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;六是工程工地安全,排查建设工程、施工工地各类临时用房的场地、消防、用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,是否违规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等。

 《方案》还要求,企业要实施精准整治,建立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清单。组织排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,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集中研判,区分“安全房屋”、“一般安全隐患房屋”和“严重安全隐患房屋”。针对研判结果进行安全鉴定,并列出隐患清单、整治清单,对照清单开展整治,对严重隐患立查立改,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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